贵州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全文)
## 贵州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简介《贵州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2005年4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加强贵州省土地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 总则#### 1.1 目的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活动,包括土地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登记等。#### 1.3 基本原则本条例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
土地管理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
节约集约原则: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保护优先原则:
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公开透明原则:
土地管理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 土地利用#### 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土地利用政策,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 2.2 基本农田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非农业设施。
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采取措施补划耕地。#### 2.3 城乡建设用地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和指标管理。
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4 土地开发整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
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并加强监管。### 三、 土地征收#### 3.1 征收范围和程序
依法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土地利用政策,并经过法定程序。
征收土地应当优先考虑集体土地,并应当尽可能减少征收耕地。#### 3.2 征地补偿和安置
征地补偿应当公平合理,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
征地安置应当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下降。### 四、 土地使用权出让#### 4.1 出让范围和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4.2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合理确定,并用于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 五、 土地登记#### 5.1 登记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登记工作,并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登记的范围包括所有土地,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个人土地等。#### 5.2 登记内容
土地登记内容包括土地权利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等。### 六、 法律责任#### 6.1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 6.2 具体责任内容包括: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限期改正
吊销土地使用权证
刑事责任等### 七、 附则#### 7.1 本条例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 7.2 本条例施行前已颁布的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说明以上内容仅为《贵州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概括性介绍,详细内容请参考正式文本。
贵州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简介《贵州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2005年4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加强贵州省土地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 总则
1.1 目的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活动,包括土地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登记等。
1.3 基本原则本条例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土地管理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 * **节约集约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保护优先原则:**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公开透明原则:**土地管理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 土地利用
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土地利用政策,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
2.2 基本农田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非农业设施。 * 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采取措施补划耕地。
2.3 城乡建设用地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和指标管理。 * 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4 土地开发整理*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 * 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并加强监管。
三、 土地征收
3.1 征收范围和程序* 依法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土地利用政策,并经过法定程序。 * 征收土地应当优先考虑集体土地,并应当尽可能减少征收耕地。
3.2 征地补偿和安置* 征地补偿应当公平合理,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 * 征地安置应当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下降。
四、 土地使用权出让
4.1 出让范围和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 *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4.2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合理确定,并用于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
五、 土地登记
5.1 登记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登记工作,并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制度。 * 土地登记的范围包括所有土地,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个人土地等。
5.2 登记内容* 土地登记内容包括土地权利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等。
六、 法律责任
6.1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6.2 具体责任内容包括: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限期改正 * 吊销土地使用权证 * 刑事责任等
七、 附则
7.1 本条例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7.2 本条例施行前已颁布的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说明以上内容仅为《贵州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概括性介绍,详细内容请参考正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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