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
## 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一、 简介
为维护土地公有制,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维护土地公有制,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对土地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
三、 耕地保护
第四条
耕地保护目标和责任制。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耕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
第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形。
第六条
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农业生产技术。
加强耕地生态环境保护,防止耕地污染、沙化、盐碱化等。
四、 节约集约用地
第七条
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八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
第九条
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鼓励和支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升级,优先供应存量土地。
严格限制农村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
五、 土地利用监督管理
第十条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
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土地监管效率。
第十一条
土地违法行为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土地违法行为。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说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实际发布的《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准。
本文中的部分条款序号和内容可能与实际条例不一致,仅为示例,请以实际条例为准。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一、 简介**为维护土地公有制,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条例。**二、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维护土地公有制,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对土地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三、 耕地保护*** **第四条** 耕地保护目标和责任制。*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耕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 * **第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形。 * **第六条** 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农业生产技术。* 加强耕地生态环境保护,防止耕地污染、沙化、盐碱化等。**四、 节约集约用地*** **第七条** 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第八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 * **第九条** 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鼓励和支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升级,优先供应存量土地。* 严格限制农村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五、 土地利用监督管理*** **第十条**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 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土地监管效率。 * **第十一条** 土地违法行为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土地违法行为。*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七、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说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实际发布的《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准。 * 本文中的部分条款序号和内容可能与实际条例不一致,仅为示例,请以实际条例为准。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 zblog模板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19mj.com/post/98104.html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