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内容)
简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条款,规定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和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
土地征收补偿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
补偿应符合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实际损失和利益,并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征收而降低。
依法征收原则:
补偿标准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
一次性补偿原则:
补偿应一次性支付,不得分期或延后支付。
评估协商原则:
补偿标准应通过合理评估协商确定。
二、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
1. 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
被征收耕地面积以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停产留用地补偿费。
2. 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
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 其他补偿
除上述补偿外,土地征收还应当补偿下列费用:
搬迁费。
过渡安置费。
职业培训费。
三、补偿的确定程序
评估:
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征收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
协商:
征收方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确定补偿标准。
听证:
如果协商不成,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申请听证。
裁决:
听证后,由相关行政机关对补偿标准做出裁决。
四、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土地征收补偿的公平合理,法律规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设立土地征收补偿基金。
建立土地征收补偿申诉制度。
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的监督管理。
**简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条款,规定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和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土地征收补偿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补偿应符合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实际损失和利益,并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征收而降低。 * **依法征收原则:**补偿标准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 * **一次性补偿原则:**补偿应一次性支付,不得分期或延后支付。 * **评估协商原则:**补偿标准应通过合理评估协商确定。**二、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1. 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 被征收耕地面积以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停产留用地补偿费。**2. 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 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 * 安置补助费。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 其他补偿**除上述补偿外,土地征收还应当补偿下列费用:* 搬迁费。 * 过渡安置费。 * 职业培训费。**三、补偿的确定程序*** **评估:**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征收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 * **协商:**征收方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确定补偿标准。 * **听证:**如果协商不成,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申请听证。 * **裁决:**听证后,由相关行政机关对补偿标准做出裁决。**四、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土地征收补偿的公平合理,法律规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设立土地征收补偿基金。 * 建立土地征收补偿申诉制度。 * 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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