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范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于1998年12月27日由国务院发布,并于2004年8月28日、2014年7月29日进行过两次修订。本文主要介绍201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一、 总 则
目的和依据:
阐述了制定条例的目的,即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明确了制定条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原则:
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
适用范围:
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地管理以及与土地管理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编制:
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内容、程序和期限,强调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注重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实施:
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强调要严格执行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规划调整:
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条件、程序和限制,强调要从严控制规划调整,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 耕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
强调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不得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
规定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要求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同时,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耕地保护责任:
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负总责,强调要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耕地保护的监督检查。
四、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审批:
规定了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供地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方面的程序和要求,强调要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维护土地市场的秩序。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强调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鼓励和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闲置土地处置:
规定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处置措施和法律责任,强调要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监管,盘活土地资源。
五、 土地调查、登记和权属争议处理
土地调查:
规定了土地调查的种类、内容、程序和要求,强调要定期开展土地调查,查清查实土地资源状况。
土地登记:
规定了土地登记的种类、内容、程序和要求,强调要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制度,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权属争议处理:
规定了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强调要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土地权属争议。
六、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列举了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如非法占用耕地、违法批准征收土地、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等,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规定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附 则
施行时间:
明确了本条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内容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补充和细化,对于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条例的修订更加突出了对耕地保护的力度,强调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并对土地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范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于1998年12月27日由国务院发布,并于2004年8月28日、2014年7月29日进行过两次修订。本文主要介绍201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一、 总 则*** **目的和依据:** * 阐述了制定条例的目的,即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明确了制定条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土地管理原则:*** 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 * **适用范围:*** 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地管理以及与土地管理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编制:*** 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内容、程序和期限,强调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注重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 **规划实施:*** 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强调要严格执行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 **规划调整:*** 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条件、程序和限制,强调要从严控制规划调整,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 耕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 强调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不得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 **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 规定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要求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同时,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 **耕地保护责任:*** 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负总责,强调要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耕地保护的监督检查。**四、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审批:*** 规定了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供地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方面的程序和要求,强调要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维护土地市场的秩序。 *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强调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鼓励和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 **闲置土地处置:*** 规定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处置措施和法律责任,强调要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监管,盘活土地资源。**五、 土地调查、登记和权属争议处理*** **土地调查:*** 规定了土地调查的种类、内容、程序和要求,强调要定期开展土地调查,查清查实土地资源状况。 * **土地登记:*** 规定了土地登记的种类、内容、程序和要求,强调要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制度,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权属争议处理:*** 规定了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强调要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六、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列举了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如非法占用耕地、违法批准征收土地、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等,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 **刑事责任:*** 规定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 附 则*** **施行时间:*** 明确了本条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内容详细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补充和细化,对于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条例的修订更加突出了对耕地保护的力度,强调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并对土地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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