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土地管理法(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时间)
现行土地管理法
简介
现行土地管理法是中国的一部根本性土地管理法规,于1998年8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已历经十三次修订,旨在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保障土地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目的和意义:
明确该法的目的和意义,包括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并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抵押或出租。
土地管理原则:
确立了土地管理的原则,包括依法管理、综合利用、节约集约、保护耕地、公正公平。
第二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要求编制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管理的依据。
规划内容:
明确规划应当包括土地用途、土地利用强度、供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内容。
规划修改:
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程序和审批权限。
第三章 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目标:
明确保护耕地的目标,即确保全国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耕地占用管理:
规定了占用耕地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并缴纳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
基本农田保护:
划定基本农田,禁止占用或改变用途。
第四章 土地出让和转让
土地出让:
规定了国有土地出让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公开拍卖、招标和协议出让。
土地转让:
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但需要经过批准并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五章 土地征收
征收条件:
规定了征收土地的条件,包括国家重点工程、公益事业、国防安全等。
征收程序:
明确了征收土地的程序,包括公布征收范围、听证、补偿和安置。
补偿原则:
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偿。
第六章 土地复垦和利用
土地复垦:
要求占用耕地后应当及时复垦,并达到原有耕地质量标准。
闲置土地利用:
鼓励对闲置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包括建设公共设施、绿化和租赁。
第七章 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列举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包括非法占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等。
法律责任:
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没收土地使用权、追究刑事责任等。
第八章 附则
实施细则:
授权国务院制定土地管理法的实施细则。
生效日期:
明确该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土地管理法****简介**现行土地管理法是中国的一部根本性土地管理法规,于1998年8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已历经十三次修订,旨在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保障土地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第一章 总则*** **目的和意义:**明确该法的目的和意义,包括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并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抵押或出租。 * **土地管理原则:**确立了土地管理的原则,包括依法管理、综合利用、节约集约、保护耕地、公正公平。**第二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管理的依据。 * **规划内容:**明确规划应当包括土地用途、土地利用强度、供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内容。 * **规划修改:**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程序和审批权限。**第三章 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目标:**明确保护耕地的目标,即确保全国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 **耕地占用管理:**规定了占用耕地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并缴纳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 * **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基本农田,禁止占用或改变用途。**第四章 土地出让和转让*** **土地出让:**规定了国有土地出让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公开拍卖、招标和协议出让。 * **土地转让:**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但需要经过批准并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五章 土地征收*** **征收条件:**规定了征收土地的条件,包括国家重点工程、公益事业、国防安全等。 * **征收程序:**明确了征收土地的程序,包括公布征收范围、听证、补偿和安置。 * **补偿原则:**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偿。**第六章 土地复垦和利用*** **土地复垦:**要求占用耕地后应当及时复垦,并达到原有耕地质量标准。 * **闲置土地利用:**鼓励对闲置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包括建设公共设施、绿化和租赁。**第七章 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列举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包括非法占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等。 * **法律责任:**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没收土地使用权、追究刑事责任等。**第八章 附则*** **实施细则:**授权国务院制定土地管理法的实施细则。 * **生效日期:**明确该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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