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土地管理法(1987年土地管理法宅基地)
## 1987年土地管理法### 简介1987年土地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6年6月25日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范土地管理基本关系的法律。该法旨在加强对土地的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规定了土地使用的基本原则: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根据土地的不同性质和用途,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规定了国家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具体范围。
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制度,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变更、转让、终止等内容。
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期限、条件等。
三、耕地的特殊保护
强调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规定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定了占用耕地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耕地。
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四、土地利用的规划和计划管理
强调了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性,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地指标的审批和下达。
五、土地管理的监督检查
规定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明确了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影响和意义1987年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明确了土地产权制度:
结束了长期以来土地产权关系不明确的历史,为土地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加强了对耕地的保护:
建立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有效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
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引导土地资源向效益更高的方向配置。### 局限性1987年土地管理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局限性: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较为模糊,
影响了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
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较多,
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缺乏对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
难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为了克服这些局限性,中国在2004年对1987年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结语1987年土地管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在我国土地管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尽管该法存在一些局限性,但其颁布实施对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保护耕地、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后续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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