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长沙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简介: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在长沙市范围内进行的商品房买卖交易所签订的合同。此合同是买卖双方在商品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的法律依据,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甲方与乙方
甲方:房地产开发商,出售商品房的法律主体。
乙方:购房者,购买商品房的法律主体。
二、合同签订及有效期
1. 本合同须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并办理相关房屋买卖登记手续后方为有效。
2. 合同签订后,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交付房屋当日。
三、商品房交付条款
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质量交付商品房,并提供相关房屋产权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
2. 商品房交付后,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维修或退还部分款项。
3. 商品房交付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交付延迟,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商品房价格以合同为准。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房屋购买款项。
2. 乙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若选择分期付款,乙方需按期支付首付款和分期付款,逾期支付需支付罚息。
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商品房瑕疵责任
1. 商品房交付后,如发现存在重大瑕疵影响正常居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修缮责任,并可要求退还全部款项。
2. 商品房交付后,对于一般瑕疵问题,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决,也可选择自行处理,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交付商品房或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房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应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应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相应补充。
以上是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和条款,买卖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和义务。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有任何争议,应以合同为依据,通过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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