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哪个部门管)

19mjcom 阅读:41 2024-04-10 10:35:00 评论:0

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

简介:

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是指在天津市范围内进行存量房屋买卖时,买方和卖方达成的一份合同,约定了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多级标题:

一、买受人与房屋基本信息

二、买受人和居住权享有人责任和义务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四、房屋交割和税费清算

五、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

六、争议解决

七、协议生效

内容详细说明:

一、买受人与房屋基本信息:

买受人为购房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购房资金来源证明。卖方应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二、买受人和居住权享有人责任和义务:

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屋购买款,并接受已购房屋的权属转移。居住权享有人须在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并保证房屋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卖方有义务在约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并应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晰,并不存在其他权益纠纷。同时,卖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购房中介费用。

四、房屋交割和税费清算:

买卖双方应根据约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房屋交割,卖方应将房屋及相关权益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卖双方应协商支付各自应承担的税费,并在交割时清算。

五、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

若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项,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和方式交付房屋,则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对于履行合同产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纳入国土登记系统后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的文章格式,详细说明了买受人与房屋基本信息、买受人和居住权享有人责任和义务、乙方权利和义务、房屋交割和税费清算、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争议解决以及协议生效等内容。该协议旨在保障买卖双方在存量房屋交易中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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