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甘肃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简介:
甘肃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根据甘肃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规范土地管理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本条例包括了土地的出让、转让、出租、征收、查封、扣押、河湖水域和相关附属设施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多级标题:
一、土地出让
二、土地转让
三、土地出租
四、土地征收
五、土地的查封和扣押
六、河湖水域和相关附属设施的使用
内容详细说明:
一、土地出让:
1. 土地的出让应当经过拍卖、招标或者协议方式进行,明确出让方式和程序。
2.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并明确土地使用期限和权益。
3. 对于出让的土地,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理利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转让或者出租。
二、土地转让:
1.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必须经过行政审批程序和登记备案。
2.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转让条件、用途、限期等相关内容。
3. 转让方应当履行相关手续,包括清偿土地出让金、办理手续等。
三、土地出租:
1.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租,但必须经过行政审批程序和登记备案。
2.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出租条件、用途、限期等相关内容。
3. 出租方应当履行相关手续,包括申请土地出租许可证、缴纳租金等。
四、土地征收:
1. 土地征收必须经过行政审批程序,依法进行合理补偿,并及时给予被征收人安置。
2. 土地征收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并经过合法建设用地程序。
五、土地的查封和扣押:
1. 土地查封和扣押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
2. 查封和扣押的土地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解除,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六、河湖水域和相关附属设施的使用:
1. 河湖水域和相关附属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水域保护规划的要求,且必须经过行政审批程序和登记备案。
2. 河湖水域和相关附属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以上是甘肃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内容详细说明,该条例旨在规范土地管理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甘肃省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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