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是不是行政立法)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简介: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是为加强我省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态宜居的法律法规。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一、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城市、县城、镇、村的规划工作及其他城乡规划事项。
第二条:城乡规划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公众参与,强化社会责任,实现合理均衡、共建共享。
二、城市规划
第三条:城市规划应当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并制定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保障城市生态宜居、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
第四条:城市规划应当尊重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和文化内涵。
三、乡村规划
第五条:乡村规划应当实施乡村总体规划,并制定村庄规划和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保障乡村生态宜居、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
第六条:乡村规划应当促进乡村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推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和人文环境。
四、规划管理
第七条:规划编制应当依法程序,明确规划任务和编制指南,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第八条:规划审批应当贯彻合法性原则,强化规划实施条件,防范规划风险,促进规划质量和效益。
第九条:规划监督应当落实责任,实行动态管理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升规划实施水平和社会认可度。
五、法律责任
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妨碍城乡规划实施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履行规划管理职责,应当依法给予处理。
总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对城市和乡村规划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标准,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态环境。各方面应当认真履行规划管理职责,切实保障规划执行过程公正透明,规划内容科学合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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