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60条规定(土地管理法六十四条)
简介:
土地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规范土地管理行为,保障土地权益,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其中第60条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和变更进行了规定。
多级标题: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和变更的程序与条件
四、对违法违规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理措施
内容详细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是指国家在法定条件下收回或者撤销土地使用权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情况包括: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死亡、宣告失踪、被依法宣告破产,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终止等。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是指对已经出让或者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更改,包括土地用途的变更、面积的变更、使用方式的变更等。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和变更的程序与条件
1. 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和变更申请的程序包括申请书的提交、审查、核准等环节。
2. 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和变更的条件包括法定期限的到期、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投入生产经营等。
四、对违法违规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理措施
土地管理法对违法违规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理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收回土地使用权、撤销批准文件、划拨土地使用权等。
通过土地管理法第60条的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和变更进行了具体规范,进一步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了国家和个人的土地权益,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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