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

19mjcom 阅读:78 2024-03-18 19:30:3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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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衡昌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机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六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咐卖扒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第七条 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配空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八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第十一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二条 集体所有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承包经营土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十三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政府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第三章 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统计。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协调。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在江河、湖泊的安全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第十七条 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使用。

农村土地管理法全文

1、土地管理法太长,只举出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昌袭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如果你的户口不是这个村子的,那么,村长等人的做法完全正确,反之亦然。

3、你们是不是这个村的人得视户口决定,如果户口簿上家庭住址是在你们村,那么,你家就是这个村子的人,就算姓氏不一样也是同一村人。

4、如果你们是这个村子的人,则可以分这笔卖土地的钱,反之则无权分享这笔钱。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拍迅棚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袭则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尘逗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坚守土地流转的底线;要坚持实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依法自愿赔偿,保护农民的合法承包权益,不能下达强迫命令;要确保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三权分置”政策强调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有效实施,能够约束不合理的征地行为,保护农户的利益,同时能够确保农村土地的承包者与所有者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农地非农用行为,从而保护国家整体耕地不受侵害。?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有利于保障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促孙兄袜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指形成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则激、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综上问题所述,了解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政策是有用的,建议了解这一政策,保障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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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

农村土地确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咐败隐条例》、《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

《民法典》第339条

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在继续保有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通过“出租、入股等流转方式枯燃”使土地经营权进入流通市场。此既避免了土地的荒废,又调动了土地权利主体的积极性。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枯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咐败隐土地管理法》第12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衡厅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第42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2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衡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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