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北京存量房交易)
简介: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北京市购买和出售房屋时所使用的标准合同,旨在确保房屋交易的公正、合法和合理。该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交付方式、税费的分摊、装修的要求等等。
多级标题:
一、合同的目的和定义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条件
四、权益与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内容详细说明:
一、合同的目的和定义
本合同是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的标准合同。在本合同中,存量房屋是指已经建成、完工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住宅房屋。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应包含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房屋产权证书编号、土地使用证编号等等。
三、交易条件
本合同应包含房屋购买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方式和责任承担方式等等。
四、权益与义务
卖方应保证其对所售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合法的处分权,并对其所述情况负责保证。买方应在购买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对其不诚实行为负有责任。
五、违约责任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则应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对于该合同所涉及的争议,一方应向另一方提起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总之,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是北京市购买和出售房屋时所使用的标准合同,双方必须切实遵守和执行合同规定,确保房屋交易的公正、合法和合理。通过签署该合同,买卖双方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顺利完成房屋交易,维护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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