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收房时三书一证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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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的条件:
1、需要完成当时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能够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以及在施工时的管理资料。
3、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检验之后,分别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5、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
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1、想要判断槐搏扮一下开发商是否是如期交房,如果是逾期交房的话,要根据合同提出支付违约金。
2、要仔细阅读一下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协议,上面的物业银清费是否合理。
3、按照当时所签署的协议缴纳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
4、需要先验房,然后再办理手续,如果存在有质量问题,要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维修或者是其他的处理建议。
5、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6、已经通知收房的话,要尽早铅灶的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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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是哪些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 商品房 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仿纳旁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可以通过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权属证茄纯书(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备橡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商品房交付使用应具备哪些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应具备的条件有: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腊磨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尺局旁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陵橡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具备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基础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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